海事服务
船长 (香港海域) (海事)
职责说明
船长 (香港海域) (海事) 负责驾驶船只於香港水域内航行。他们亦要监督船员及工作人员。
海事业专业知识及技能
船长 (香港海域) (海事) 必须常常运用航运专业知识及技能来解决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
保养及维修机器的知识及技能
船长 (香港海域) (海事) 须懂得维修保养船上的机器。
入职要求
- 通常已完成预备本地船舶三级船主证书考试
- (a) 船长一级证明书 (船长) (可在任何总吨位不超过1,600吨的本地船只上担任船长) (i) 年满 20 岁。 (ii) 持有船长一级证明书。 (iii) 於本地船只 (游乐船只除外)担任至少一年香港海域船长或助理船长的海上工作经验。 (iv) 在长度超过 15米的船只上有至少六个月的海上经验。 (b) 船长二级证明书 (船长) (可在任何长度不超过24米的本地船只上担任船长) (i) 年满 19岁。 (ii) 持有船长二级证明书。 (iii) 至少一年的海上工作经验。 (c) 船长三级证明书 (船长) (可在任何长度不超过15米的本地船只上担任船长) (i) 年满 18岁。 (ii) 持有船长三级证明书。 (iii) 曾在任何机动船只 (游乐船只除外) 上工作至少 9个月及完成短期课程。 完成基本课程 (个人求生技能训练课程 (本地船舶)、急救 (基本及医疗技能合并课程)、消防训练课程 (本地船舶)、个人安全及群居责任、保安意识训练 (所有船员)、救生船只操作技能 (不包括高速艇))。 达到海事处订明的视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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