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服务
船长 (海事)
职责说明
船长 (海事) 驾驶船只,及执行其他相关职务。他们亦担任监督的角色,以确保货物在符合安全和港口规定,以及海关程序下安全装载和卸载。
海事业专业知识及技能
船长 (海事) 必须常常运用航运专业知识及技能来解决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
使用导航设备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船长 (海事) 须懂得在海上或内河水道驾驶船只。他们会使用地图、图表、天气报告和导航设备,以规划航线。
入职要求
- 通常持有海事科技高级文凭或同等学历
- 一级 (甲板高级船员) (商务船长) 合格证书; 若所属船只需要在不同国家航行,必须持有获得其他国家承认的证书
- 获取二级(甲板高级船员)合格证书后,12个月至24个月海上工作经验
- 通过视力测试,并接受体格检验。具有丰富的航海经验及不同范畴的广泛知识,包括商船实务、海事法例、气象学、船舶结构和一般船舶机械知识等。 (新加入者初期担任见习生,接受学院训练及在船上实习,以及通过考试后,可获香港海事处签发三级航海资格证书,然后续步累积航海经验及考取更高的航海资格证书直至达到船长的职级。 如持有海事科技高级文凭,)需要具18个月海上工作经验以考取导航值班的高级船员资格。 获取三级适任证书后,需要具12个月海上工作经验以考取大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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