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及建造
建筑专才
职责说明
- 建筑师和建筑助理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建筑物条例》和相关法例,负责策划、设计和监督兴建各类建筑物。他与相关专业、各政府部门、执行机关和公用设施机构进行协调,并跟进建筑项目不同阶段的工作,包括按工程计划纲要拟备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招标图则和文件、标书评估、施工和合约管理,以及工程完工后的跟进事宜。/p>
资历要求
- 持有建筑或相关学科学士或以上学位;以及
- 具备最少三年与土地用途策划、设计、建造、屋宇/设施/基建运作或保养相关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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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