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
护士
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护士注册条例》(第164章)注册/登记的护士执行。
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护士注册条例》(第164章)在香港注册/登记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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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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