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
仲裁員
職責說明
仲裁員以非公開形式聽取和裁決爭議雙方之間的爭端,作為法庭訴訟的替代方案。他們須根據雙方協議,約見雙方會面,並決定當中程式和準備案件的書面意見或裁決。
專業的仲裁知識及技能
仲裁員必須能夠運用專業知識進行仲裁,以確定糾紛的根本問題並協助解決客戶的法律問題。
談判和解決問題的專業知識及技能
仲裁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談判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入職要求
- 一般持有高級文憑或學士學位
- 登記成為仲裁中心認可仲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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