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
法律主任
職責說明
法律主任助理負責支援律師,包括:調查事實、進行法律研究,並起草法律文件等各項工作。法律主任在法庭或律師事務所從事支援的工作,並提供相關的法律事務的服務。他們調查事實和案例,並開展有關法律、法規和法律條文的研究;安排與客戶及其他專業人士開會,討論案件詳情;準備和起草信函和法律文件,包括:案件摘要、訴狀、上訴、遺囑和合同;收集證據及其他法律文件以為案件作準備;取得宣誓書及其他正式聲明,以供在法庭上作為證據使用;記錄法院訴訟程序和判決;為物證、案情摘要、上訴和其他法律文件歸檔;以傳統文件存檔系統或電子存檔系統整理和保存文件;在審訊過程中,要支援律師。例如:處理證物、做筆記或檢閱審訊文件。
法律知識
法律主任必須有法律知識以進行法律研究。
入職要求
- 通常持有法律學文憑或專業文憑或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 通常至少有一年在律師事務所或跨國公司內部法律部門的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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