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產業、藝術文化、表演藝術
媒體節目主持人 (新聞主播 / 報告員)
職責說明
媒體節目主持人 (新聞主播 / 報告員) 報導新聞、商業及體育資訊,進行訪問,以及主持資訊及公共事務或新聞相關節目。
在溝通和媒體方面的知識
媒體節目主持人 (新聞主播 / 報告員) 應該了解新聞廣播、媒體製作、傳播、媒體操守和社論寫作。他 / 她需要良好的報導能力和出色的口頭溝通技巧,才能在緊湊的日程中履行職責,如進行新聞報導或報導突發新聞。
入職要求
- 通常持有新聞學、媒體、傳播、工商管理、金融、經濟、翻譯或相關學科的學士學位
- 至少2至5年相關經驗
- 熟悉並對時事和財經新聞敏感;須在壓力和時間緊迫的情況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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