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服務
藥劑師
職責說明
藥劑師根據醫生處方向病患者分配藥物,教導病患者正確使用藥物及提供藥物不良影響的專業知識。他們須負責驗證醫生給患者的藥物處方、檢查處方會否與其他藥物有相負作用或任何副作用、保存病患者的用藥記錄及受管制藥物和藥品的庫存記錄、監督受訓中的藥劑學人員及藥劑師的工作、存儲和保存疫苗、血清及其他藥物、訂購藥物和醫療用品。
藥物使用
藥劑師必須掌握有關藥物安全及合理使用所需的知識和技術。
入職要求
- 必須持有藥劑學學士學位。
-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的規定,必須為註冊藥劑師,並持有由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發出的有效執業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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