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科技
程式編製員及軟件工程師
職責說明
程式編製員及軟件工程師開發應用程式,讓他人在電腦上執行特定工作。軟件工程師研究、設計、開發和測試操作系統。他們建立操作規範,制訂和分析現有或新的軟體要求。程序編製員編寫、修改和測試編碼,使電腦應用程式和軟件能正常運行。
分析能力
程式編製員及軟件工程師必須分析使用者的需求,然後設計軟體,以滿足這些需求。
創造力
程式編製員及軟件工程師必須有創造力來設計新的電腦軟體。
解題技巧
程式編製員及軟件工程師是負責軟件開發的,他們必須能夠解決在整個設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入職要求
- 認可的電腦科學、軟件工程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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